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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等“五个带头”问题查摆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提纲9篇合集
第1篇
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等(五个带头方面)突出问题自我检查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党委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和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要求,通过开门评警、走访座谈、谈心谈话、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全局民警、辅警的意见建议,党委班子及成员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运用政治眼光审视公安工作的战略思维和全局站位有待提升。党委班子虽然能够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但在将其核心要义深度融入本市公安工作长远规划和具体实践时,政治“转化器”作用发挥不充分。例如,在谋划制定全市
“十五五”期间平安建设规划时,更多侧重于治安管控、打击犯罪、应急处突等传统业务指标的设定,对于如何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高度,将规划置于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应对政治安全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更宏阔的背景下进行系统性设计,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对“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的认识,有时停留在口号层面,未能完全内化为谋划工作的首要原则和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是理论武装指导公安实践、破解改革难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存在“雨过地皮湿”的现象,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转化不够顺畅。面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如新型网络犯罪治理、社会矛盾风险预防化解、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等,有时习惯于沿用旧有经验和路径,运用新思想新理论寻找破题之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强。例如,在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中,班子成员的关注点多在技术融合、平台建设等“硬件”层面,对于如何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提升该机制在风险感知、精准指挥、高效处置中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缺乏基于理论指导的深度研究和制度性设计,改革的政治效益未能最大化。
三是在复杂严峻斗争形势下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执行的标准不够严格。公安队伍是维护安全稳定的主力军,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是首要政治要求。但在面对日益繁重的维稳安保任务和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时,党委班子在推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会因为考虑本地实际情况、队伍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执行的节奏、力度和刚性上出现偏差。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系列要求时,虽然制定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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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少数基层单位仍然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思维,党委班子对此类“中梗阻”问题的政治敏感性不够强,督导纠偏的力度和韧劲不足,导致政策红利未能完全释放,政治执行力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在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中锤炼党性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所欠缺。公安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班子成员有时不自觉地陷入“事务主义”,将完成重大安保、侦破大要案件、维护治安稳定等业务成绩等同于党性坚强的表现,忽视了在高压环境下持续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的重要性。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风险挑战时,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性更多源于职业责任,而从坚守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的党性高度汲取精神动力的自觉性不足。例如,在应对一些涉众型经济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快速平息事态、消除影响,而对于如何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修复受损的社会信任,从践行党的宗旨、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进行系统思考和长远谋划不够。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炉火”温度不够高。党委民主生活会能够按期召开,但有时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交锋”的现象。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多谈业务短板、工作不足,对自身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缺乏“刮骨疗毒”的勇气进行深刻剖析。相互批评时,“好人主义”思想仍有市场,顾及情面,批评意见往往“和风细雨”,缺乏“红脸出汗”的辣味和触及灵魂的深度。例如,对于个别班子成员存在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作风略显急躁等问题,其他同志多以“希望进一步加强”、“建议注意改进”等方式提出,未能直指问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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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帮助分析危害。这导致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彰显。
三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在执法服务全流程中贯穿不够彻底。虽然始终强调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但在具体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中,有时存在“管理者”心态多于“服务者”定位的问题。在窗口服务、交通管理、治安检查等直接面对群众的一线环节,虽然推行了便民措施,但“冷硬横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顽瘴痼疾尚未彻底根除。在制定某些管理政策或执法指引时,有时更多从便于管理、降低风险的角度出发,对政策的群众接受度、社会效果预估不足。例如,在优化户籍迁移政策过程中,前期调研未能充分吸纳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导致政策出台后部分群众反映手续依然繁琐、门槛偏高,这反映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尚未在政策制定的源头环节牢牢扎根。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的渠道和方式有待创新拓展。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有时流于形式,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看示范单位、听汇报材料多,随机走访社区群众、与普通民警辅警“拉家常”少。运用信息化手段广泛收集民意、精准把握社会心态的能力不足。例如,在评估社会治安状况和群众安全感时,过于依赖传统的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对于网络舆情中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缺乏常态化、系统化的收集、分析和回应机制,导致工作有时滞后于群众需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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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质量和班子整体合力有待提升。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但在涉及跨警种、跨部门的重大警务部署或复杂事项决策时,有时会前酝酿沟通不充分,会上不同意见的交锋和碰撞不够深入,存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主导意见的现象。决策形成后,个别班子成员在思想统一和行动自觉上存在差距,有时在落实中会根据分管领域的利益或理解进行“选择性执行”或“变通处理”,影响了党委决策的整体执行效果和权威性。班子成员之间主动协调、补位配合的意识也有待加强。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存在短板。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公安领域落实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深刻,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效率、轻规范”的惯性思维。在执法监督管理、涉案财物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关键环节,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密,存在权力寻租和执法腐败的风险隐患。对于执法活动中暴露出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进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够及时、不够有力,法治公安建设的成色和纯度有待提高。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面对公安工作现代化征程中的“硬骨头”,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有所减弱。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动态变化和违法犯罪手段的迭代升级,公安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面对这些难题,党委班子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习惯于沿用传统战法,在推动警务机制改革、科技赋能、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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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决心和魄力。例如,在推动智慧警务建设深度应用中,对于数据共享壁垒、技术标准不一、警力适配困难等深层次矛盾,破解的决心和系统性方案不足,导致建设成效与实战需求存在差距。
二是工作落实的闭环管理和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对于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本级党委确定的年度任务,有时存在“重部署、轻检查,重开头、轻问效”的现象。建立了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但在跟踪督办、过程评估、结果运用等环节,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和科学有效的机制。例如,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但在对基层所队执行情况的常态化、随机性监督检查和针对性指导帮扶上,力度不够均衡、方法不够精准,导致部分规范化要求未能完全落地生根,工作落实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问题。
三是适应新时代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党委班子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一些前沿性的改革举措,如“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化等,学习研究不够深入,主动结合本市实际谋划落地路径、争取试点先行的积极性不高。在工作中,有时过于强调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场力量的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未能充分运用系统观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应用不够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核心战斗力的步伐相对缓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压力向基层科所队传导存在“衰减效应”。局党委层面能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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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但压力传导机制不够完善,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对局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求严、抓得紧,但对基层一线单位,特别是偏远地区派出所、业务大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时依赖于分管领导和督察部门的常规检查,党委班子沉下去近距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传导压力不够。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精准化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指导。
二是整治公安队伍顽瘴痼疾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经过队伍教育整顿,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整治,但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仍需深化。在公务接待、警车使用、会议活动等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规定,但对可能出现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活动,或通过特定关系人变相收受礼品礼金等更为隐蔽的问题,缺乏有效的预警和发现机制。对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办法不多、效果不佳,存在监督盲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成果需要持续巩固,防止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对民警队伍的严管厚爱结合不够到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在队伍管理上,有时存在“重业务、轻队伍,重使用、轻培养,重奖励、轻约束”的倾向。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培育、纪律作风养成抓得不够紧、不够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不够经常、不够严肃,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关爱民警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系统性、精准性有待提高,未能完全激发队伍的内生动力和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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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剖析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从思想深处进行了深刻反思,根源主要在于: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能力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够系统深入,满足于“学过”“读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不够,未能完全将其内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强大的实践武器,导致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复杂公安实践、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时,政治站位、战略思维和专业能力存在不足。
二是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革命性有所松懈。在长期高强度、高风险的公安工作环境中,班子成员有时不自觉地用业务工作的繁重和成绩代替了党性锻炼,在持续自我革命、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方面的主动性下降。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淬火”不够,理想信念的根基在面对诱惑考验和艰难险阻时,未能始终保持坚如磐石,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有所弱化。
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践行不够彻底。虽然身处执法服务一线,但有时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不够紧密,对群众的所思所盼、安危冷暖体察不够深入。“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在思想深处解决得不够彻底,导致在执法理念、服务方式、政策制定上,有时未能完全站稳人民立场,未能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担当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锤炼提升。面对公安工作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和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班子成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怕担风险的思想,缺乏“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和“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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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壮志。在推动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时,锐气和闯劲不足,习惯于按部就班,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魄力不够。
五是纪律规矩意识的敬畏感和刚性约束需持续强化。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公安队伍主流是好的,从而在一些工作细节、生活小节上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时时刻刻将纪律规矩视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将其内化为全体民警的行为自觉和职业操守。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根源,市公安局党委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在锤炼坚强党性、筑牢忠诚警魂上持续用力。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引导全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三是在践行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警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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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在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在勇于担当作为、深化改革创新上持续用力。聚焦公安工作现代化目标,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破解影响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大力推进智慧警务建设、警务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五是在压实治警责任、锻造过硬铁军上持续用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完善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和整治顽瘴痼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激发队伍活力,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第2篇
2026年生活会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等五个方面存在问题对照检查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严格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等5个方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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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我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以更高的标准审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的“转化率”有待提高。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各项政治学习,但对新思想、新理论、新论断的钻研有时还不够深入透彻,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比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时,我最初的思考更多停留在如何优化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程序、提升机关办文办会效率等技术性层面,而对于如何从根本上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推动XX市域治理现代化进行体系性、前瞻性的谋划思考还不够深入,导致在指导机关相关部门开展课题研究时,提出的思路和方向格局不够宏大。
二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有待增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场坚定。但在处理一些日常工作中,从政治高度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例如,在2024年协调《XX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中,我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平衡文旅、规划、财政等部门间的不同意见和确保立法程序合规上,对于如何将这项地方立法工作提升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政治高度来统筹谋划,并以此为契机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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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强化政治引领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导致在立法启动初期的部分协调工作上,未能第一时间凝聚起最广泛的政治共识,工作推进的势能有所减弱。
三是政治执行力的“创造性”有待提升。对于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我能够做到不折不扣、坚决执行,但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方面还存在不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的全市“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是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作为秘书长,我在协助主任会议研究制定机关服务保障方案时,最初的方案设计更多是对上级文件的忠实“翻译”和“分解”,按部就班。直到听取部分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后,才深刻认识到应更加突出XX特色,后续才补充完善了设立“酱香白酒产业发展”等特色产业代表专业小组、搭建线上履职平台等更具地方辨识度和实践性的举措,这反映出我在推动工作时,主动识变应变求变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坚持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但对照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党章党规党纪,反思自己在党性锤炼上还存在一些短板。
一是党性修养的“日常性”有所忽视。能够自觉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但在工作繁忙、事务繁杂的时候,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比如,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时,偶尔会因为脑海中还思考着即将召开的主任会议议程、需要审签的紧急文件等事务性工作,导致在交流研讨环节发言准备不够充分、思想剖析不够深刻,参与组织生活的“炉火”热度不足,没有完全做到静下心来接受党性淬炼和思想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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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自我革命的“深刻性”有所欠缺。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能够坦诚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对自身的批评还停留在工作层面多、思想层面少,对一些“小问题”的根源挖掘不够深。例如,在总结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时,我可能更多地看到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0%、会议场次减少20%等显性成绩,但对于自身思想深处是否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路径依赖,是否还习惯于用“留痕”来体现工作成效等问题,主动反思和深入剖析的力度还不够。
三是理想信念的“实践性”有所弱化。坚定的理想信念最终要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面对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比如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信访案件时,我的第一反应有时是如何尽快平息事态、控制舆情,确保社会稳定,这是职责所在,但在此过程中,对于如何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赢得群众信任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深入思考,有时做得还不到位,处理具体事务的“术”与坚守理想信念的“道”未能实现完美的知行合一。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对人民、组织和法纪怀有敬畏之心,但在具体的行为实践中,与“民呼我为”“绝对忠诚”“铁面无私”的最高标准相比,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沉浸感”不足。虽然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定期到基层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开展调研,但调研的方式和效果有时还不够理想。在2025年上半年,我带队到某乡镇调研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时,大部分时间是在听取镇村干部的汇报和考察几个示范点上,虽然也与几位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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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座谈,但真正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与普通村民进行“无主题”“拉家常”式的交流时间较少,导致收集到的“原汁原味”的民情民意不够丰富,对群众最真实的想法和最迫切的需求掌握得不够精准。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广度”不够。作为机关党组书记,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或秘书长办公会议时,我始终坚持末位表态,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但在面对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的议题,例如研究审定一项重要会议的筹备方案时,为了保证工作效率,我可能会在会前形成比较成熟的思路,在会上不自觉地引导讨论向我的预设方案靠拢,虽然程序上是民主的,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他同志充分发表不同意见的积极性,未能最大限度地集思广益。
三是恪守法纪规矩的“自觉性”需持续强化。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但在一些细节上,思想上的“警报器”有时会不够敏感。比如,在统筹机关日常运转中,对于一些常规性的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我更多地是依赖分管同志和职能部门的审核把关,自己满足于听取汇报和最终签批,而较少主动去翻阅最新的财经纪律和采购规定,亲自核对关键环节,这种思想上的“委托”心态,实质上是对自身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的更高要求有所放松。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作为人大的“一线总指挥”,我始终以“干”字当头,但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敢闯敢试的劲头仍有不足。
一是改革创新的“魄力”不够大。在工作中,求稳的心态有时会多于求进的意识,习惯于运用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来推动工作。在协助常委会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时,我提出的建议往往侧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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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传统监督方式,对于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等创新性监督手段,虽然也进行了研究,但考虑到可能存在技术不成熟、协调难度大等风险,主动推动和大胆尝试的力度还不够,影响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穿透力和实效性。
二是斗争精神的“韧劲”不够强。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难题,虽然能够迎难而上,但“一竿子插到底”的钉钉子精神还需要进一步发扬。2024年,市人大启动了对部分往年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头看”督办工作,其中一件关于优化城区跨区域公交线路的建议,因涉及交通、交管、财政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进展缓慢。我虽然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进行调度,但在问题陷入僵局时,未能第一时间下决心亲自带队深入线路沿线进行现场办公,未能以更大的决心和更硬的措施去推动问题解决,反映出在啃“硬骨头”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韧性仍有欠缺。
三是政绩观的“偏差”需要校正。在思想深处,有时还存在“急于求成”的倾向,对于一些见效快、易出彩的工作会投入更多精力。比如,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活动中,我对组织开展集中视察、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等显性成果比较上心,而对于如何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如何提升代表联络站的日常运行效能等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虽然也在抓,但在精力投入和督促检查的频次上相对较弱,这反映出我的政绩观还不够纯粹,需要进一步树牢“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担当。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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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我深知责任重大,但在具体实践中,管党治党的责任链条拧得还不够紧,压力传导还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严”字有差距。在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满足于开会强调、文件部署,但在抓常抓细、动真碰硬上还做得不够。例如,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我虽然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告诫、三令五申,但主要还是依靠同志们的自觉,对于机关内部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具体环节,多是进行常规性的制度审核,较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和抽查,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一些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够及时。
二是整治“四风”问题的“实”字有差距。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虽然机关的文山会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隐形变异问题上,整治还不够彻底。比如,在筹备一些工作汇报材料时,为了追求材料的“全面”和“严谨”,有时仍然存在层层加码、过度包装的现象,一些汇报材料内容空泛、数据堆砌,没有真正把问题和建议讲清楚、讲透彻。对此,我虽然有所察觉,但有时碍于时间和任务压力,未能下大力气进行精简和整改,客观上助长了不良文风。
三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字有差距。对机关干部的监督管理,主要集中在工作时间、工作圈内,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了解和监督还不够深入。除了常规的谈心谈话,没有建立起常态化的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和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对于如何引导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言行,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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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多是原则性要求,缺少具体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约束措施,对干部的严管厚爱未能完全延伸到“全天候”“全领域”。
二、原因剖析
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我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进行了深刻反思,感到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观原因。
一是理论武装的“内化”程度还不够深。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反思自身在政治能力、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有时把理论学习当作“软任务”,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挤”和“钻”的精神,导致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面对复杂局面时,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思想方法还不够活。
二是宗旨意识的“固化”程度还不够牢。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和阅历的增长,与群众的直接联系有所减少,不自觉地淡化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有时更多的是从如何顺利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如何高效推进机关工作的角度出发,而从群众的立场去体察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还不够,导致在践行群众路线、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时,投入的感情不够真挚,采取的措施不够接地气。
三是奋斗精神的“锐化”程度还不够足。在人大机关工作多年,对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比较熟悉,思想深处有时滋生了“按部就班、平稳过渡”的念头,缺乏了革命战争年代那种“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壮志。面对新时代的挑战和机遇,自我加压不足,满足于守好“摊子”、完成好“分内事”,对于一些需要打破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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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举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缺乏那么一股子敢为人先的闯劲和一抓到底的狠劲。
四是纪律规矩的“硬化”程度还不够严。总认为自己是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比较强,在廉洁自律方面不会出大问题,因而对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有所松懈。在自我要求上,有时把“不触底线”当作了标准,而不是用“更高更严”的标尺来衡量自己,导致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狠抓作风建设等具体工作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存在“宽松软”的现象。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和担当。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凝心铸魂上达到新高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学习与思考、与工作、与人生追求统一起来,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努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作表率。每年至少牵头开展1—2项关乎XX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调研,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和改进作风的成效,切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服务群众上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头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和“四下基层”制度。每年确定1—2个基层单位作为深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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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确保一半以上时间用于与群众的直接交流。对代表反映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个人领办督办台账,对其中的“硬骨头”问题,亲自带队、一抓到底,直到问题解决、群众满意。通过扎实的履职行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在履职尽责上干出新业绩。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协助常委会谋划工作时,敢于提出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动人大监督、立法、代表等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带头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对定下来的事情,雷厉风行、紧抓快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扎实服务保障好“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力量。
四是从严从实改进作风,在廉洁自律上树立新标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扛起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机关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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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开展生活会五个带头方面问题查摆自我查摆检查材料
按照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等5个方面,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实践的具体举措有时不够迅速有力。面对中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宏大战略,我在谋划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时,虽然提出了建设“智慧政法”的目标,但在初期方案设计中,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了技术参数和硬件设备的采购上,对于如何将数据资源与基层网格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如何真正赋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思考得不够深入,导致部分乡镇的综治信息平台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数据壁垒未能第一时间有效打通,影响了“智慧大脑”在实战中效能的最大化发挥,未能完全将中央的顶层设计以最快速度、最优方式在x县落地生根。
二是对一些领域潜在的政治风险洞察力和预见性尚有不足。今年年初,在处置x乡因征地补偿引发的网络舆情事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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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初将其定性为一起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主要指令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但对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进而发酵升级为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风险的政治属性认识不足,未能第一时间启动多部门联动的舆情引导和风险管控预案,导致在事件处置初期一度陷入被动,错失了最佳的引导时机,反映出自身在复杂局面下由表及里、见微知著的政治敏锐性仍需锤炼。
三是在将理论学习成果高效转化为指导政法工作实践的能力上存在差距。虽然能够坚持学习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其指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统性思维还不够。例如,在牵头组织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中,我的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了对已经暴露的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处置和善后维稳上,对于如何运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维,建立健全一个覆盖市场监管、金融、的早期预警识别和联动干预机制,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谋划得不够超前、推动得不够有力。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钻研深度有待加强。在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我往往能够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篇目,并结合分管工作准备发言提纲,但静下心来系统研读原著、全面把握理论体系的“挤”和“钻”的劲头有所减弱。有时满足于对基本观点和核心词汇的掌握,而没有投入足够精力去深入探究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导致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理解还不够透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根基扎得还不够牢。
二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的标尺不够严格。随着工作阅历的增长,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经验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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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自己多年来能够守住底线、没有出过大问题,在思想深处对一些细微之处的党性锤炼有所放松。例如,在连续高强度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等急难险重任务后,偶尔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在每日反躬自省、净化思想方面有所懈怠,没有真正做到将党性修养内化为一种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生活习惯,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
三是将党性修养与人民立场深度融合的自觉性需要提升。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我牵头推动了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到了每个乡镇。但在工作初期,我更多地关注了工作站点的覆盖率、派驻律师的人数等可量化的“硬件”指标,而对于偏远山区群众是否真正能够方便地获得服务、法律服务的质量是否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矛盾纠纷是否得到实质性化解等“软件”效果,通过“蹲点式”调研进行跟踪问效不够,说明自己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落脚点还没有完全踩实。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践行新时代“四下基层”制度还不够扎实。尽管我每年都安排了固定的基层调研时间,但有时调研的形式和内容存在一定的程式化倾向。多数情况下是按照预定路线,到乡镇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派出所、法庭等地听取工作汇报,与基层干部座谈交流较多。而真正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走进村居社区,与普通群众坐下来拉家常,倾听他们对社会治安、司法公正、干部作风最真实想法和诉求的“微服私访”式调研开展得较少,导致对一些隐藏在基层深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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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在引导和鼓励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上做得不够。在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研究重大事项,尤其是一些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已形成初步意见的议题时,虽然能够坚持末位表态,保障每位委员的发言权利,但有时在会议讨论的引导上,可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自己的倾向性,使得一些同志可能存在顾虑,未能充分发表不同甚至是反对的意见。比如在一次讨论“雪亮工程”升级改造方案时,我对一套技术先进但成本较高的方案有所偏好,在听取意见时对该方案的优势阐述较多,对其他方案的探讨深度不够,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是防微杜渐、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堤坝筑得还不够牢固。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中央项规定精神,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考察调研等方面均未出现违规问题。但在一些细节上,自我要求不够严苛。例如,偶尔因临时加班或紧急会议,会为了节省时间,让下级单位的同志帮忙处理一些个人事务,如代取文件、代办手续等。虽然这些都是工作相关的“小事”,但没有严格做到公私分明,客观上可能会让基层干警产生领导有特权的误解,影响了自身的形象和威信。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面对政法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改革难题,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过程中,面对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对绩效考核、错案追究等机制产生的畏难和抵触情绪,我一度产生了“缓一缓、稳一稳”的想法,担心改革力度过大会影响队伍稳定和办案积极性。因此,在督促法、检两院细化和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措施时,魄力不足、韧劲不够,更多的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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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要求,而没有亲自带队去啃“硬骨头”,去研究和破解改革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体现了斗争精神和担当精神有所弱化。
二是在应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问题时,主动靠前、牵头协调的意识不够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县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涉及政法系统多个部门。但在工作中,我有时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协调文件,对于如何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如何建立一个真正高效运转的涉企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等具体问题,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举措。对于一些边界不清、责任不明的“三不管”地带,有时存在等待上级明确意见或者其他部门牵头的“等靠要”思想。
三是创新驱动、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办法不多。面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我有时仍习惯于运用传统的、常规的工作方法。例如,在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中,主要依靠的还是领导包案、加大调解力度等老办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信访数据进行智能分析,精准预测高风险人群和重点领域,从而实现从“被动化解”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思考谋划不够,推动县里创新推广“1314”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工作法等先进经验的力度和广度也有待加强。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岗双责”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我对政法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高度重视,能够做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但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政治体检”抓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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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经常,满足于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而较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检查,对一些干警身上出现的“小毛病”、工作作风上的“亚健康”状态,多以提醒、批评教育为主,没有及时进行严肃的约谈和函询,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仍有待深化。虽然我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切实为基层一线减负,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审核把关不严。比如,县委政法委下发的一些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仍然存在内容宽泛、要求笼统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基层单位在落实时不得不层层转发、照搬照抄,客观上增加了基层的工作负担。在下基层调研时,对基层反映的报表多、材料烦琐等问题,虽然有要求,但缺乏后续的跟踪督办和制度性的规范。
三是对政法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抓得不够实。随着网络新媒体的普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延伸到了网络空间。我虽然要求政法各单位加强对干警网络言行的教育引导,但对于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发现和处置机制,研究得不深、办法不多。此前,我县曾发生个别干警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的事件,我的处置方式也仅仅是责成其所在单位进行内部处理,而没有借此案例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未能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的笼子,引导广大干警规范网络言行。
二、原因剖析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我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进行了深刻反思,感到问题的产生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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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理想信念的根基不够牢固。根本原因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悟没有真正达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的高度。有时把理论学习当作“软任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满足于浅尝辄止,缺乏对蕴含其中的坚定理想信念、根本政治立场、磅礴奋进力量的深刻感悟和转化。因此,在面对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就不够强;在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修养上,就缺乏持久的内在动力,导致精神上偶尔出现“缺钙”现象。
二是群众路线的立场不够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思想深处扎得不够深。随着职务的提升和工作环境的变化,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相对减少,不自觉地与群众产生了一些距离感。想问题、作决策有时更多的是从全局、从宏观出发,从如何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的角度思考,而从群众的视角、用群众的语言去体察他们的急难愁盼,做得还远远不够。这种宗旨意识的淡化,直接导致了工作作风上的漂浮和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动性不足。
三是自我革命的精神不够彻底。缺乏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在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后,容易产生自满情绪,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对于一些长期存在、习以为常的问题,有时会产生“绕道走”的惰性思想,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政治品格。在自我要求上,有时用“工作繁忙”作为放松党性锻炼的借口,用“业务干部”的标准代替了“党的好干部”的标准,未能时刻以最严格的标准检视自己、约束自己、提高自己。
四是纪律规矩的执行不够严苛。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作为政法委书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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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上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是迅速的,从而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小上有所松懈。对落实“一岗双责”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够到位,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一些作风方面、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没有上升到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去认识和整治,导致责任压力传导出现层层递减。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将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出的原因,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凝心铸魂上达到新高度。我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核心要义,紧密联系x县政法工作实际和“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要求,深入思考、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践行宗旨上展现新作为。我将带头传承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为一种常态,每年确定1—2个重点课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蹲点调研,真正把群众的意见收集上来,把群众的困难解决下去。在决策和工作中,坚决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司法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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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办事拖沓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是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在担当实干上开创新局面。我将时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聚焦影响我县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坚决摒弃求稳怕乱、畏首畏尾的思想,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全力推动x县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纵深推进自我革命,在清正廉洁上树立新标杆。我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同时,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x政法铁军。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第4篇
2025年有关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方面党性分析检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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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要求,自身仍存在政治能力与岗位职责不相匹配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转化运用成效不佳。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多停留在通读原文、记录笔记的层面,对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部署要求,缺乏系统性思考和针对性解读。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时,过于注重参会率和学习时长,对如何结合乡镇实际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设计的研讨主题不够精准,导致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加强。作为组织委员,对党员干部政治表现的考察不够细致全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察觉不及时。如在2025年党员发展工作中,重点审查了发展对象的学历、实绩等硬性指标,但对其网络社交平台言论、日常思想动态等软性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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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关注不足,未能第一时间发现个别人员存在的模糊认识,反映出自身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辨别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存在温差。在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及上级决策部署落地时,有时存在简单化、机械化执行的情况,缺乏结合乡镇实际的创造性落实。例如在推进“党建+基层治理”工作中,机械照搬上级模板,未能充分结合我镇偏远村落多、青壮年外流等实际情况,设计符合本地需求的治理模式,导致部分工作推进效果不佳。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对照坚持政治修养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等要求,自身党性修养锤炼仍需持续深化。
一是双重组织生活参与质量不高。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时,有时未能完全以普通党员身份融入,存在“指导者”心态,发言中谈工作要求多、作自我剖析少。在参与联系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面对支部党员的工作汇报式发言,未能及时引导会议回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核心主题,导致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党章党规学习不够深入。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缺乏常态化、系统化安排,多为集中学习时被动参与,主动钻研不够,对党员义务、组织纪律等具体要求的理解停留在表面。在开展党员教育时,自身因理论储备不足,难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度解读,影响了教育效果。
三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不足。在繁重的日常工作中,有时将业务完成情况作为首要标准,把党性锻炼视为“软任务”。如在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难题时,面对复杂的档案材料问题,最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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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靠要”思想,未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直到群众多次反映后才加急处理,反映出自身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的党性修养仍需强化。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对照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等要求,自身仍存在诸多短板。
一是“四下基层”落实不够扎实。深入基层一线的频率不足,与村(社区)“两委”干部交流多,与普通党员、群众面对面沟通少。在制定全镇党员志愿服务计划时,主要依据支部上报建议,未能深入田间地头听取群众对服务内容、形式的真实需求,导致部分志愿服务活动与群众期盼脱节。
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在参与镇党委议事决策时,对非分管领域的议题,有时因前期调研不足而缺乏独立见解,存在“随大流”现象;在分管的组织工作中,有时为提高效率,存在沟通不够充分就拍板的情况,未能充分听取相关科室和基层支部的意见。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存在松懈。虽然能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在细节上仍有不足。如在筹备跨乡镇党建交流活动时,初步方案中存在接待标准略高的问题,虽在后续审核中纠正,但反映出自身对“由风及腐”的风险认识不够深刻,厉行节约的思想防线筑得不够牢固。对“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存在参与不必要应酬的情况。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对照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等要求,自身担当作为的劲头仍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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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分管组织工作多年,习惯于沿用传统工作模式,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研究不够。在党员教育培训中,仍以集中授课、观看电教片等传统形式为主,对分层分类培训、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等新模式探索不足,导致部分年轻党员、流动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是攻坚克难力度不够。面对基层党建中的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如我镇部分偏远村党支部因党员老龄化、流动性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滞后,对此我虽有了解,但未能拿出“解剖麻雀”式的整改方案,仅作一般性要求,缺乏针对性帮扶措施,导致全镇党建工作发展不均衡。
三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推进工作时,有时过于注重显性成果,对基础性、长效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如在考核基层支部工作时,对“三会一课”记录完整性等形式指标关注多,对会议质量、党员思想转变等实质效果评估少,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倾向。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等要求,自身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多停留在会议强调层面,缺乏常态化监督检查。在发现基层支部党员存在轻微违纪苗头时,多以提醒教育为主,批评问责力度不足,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二是形式主义整治不够彻底。在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时,虽减少了文件数量,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在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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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有时存在路线预设、提前准备的问题,未能真正了解基层真实情况。
三是选人用人把关不够严格。在推荐基层干部人选时,对其工作能力考察多,对政治忠诚度、廉洁自律情况的深度考察不够,缺乏系统的考察机制;对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的规范引导不足,日常监督提醒缺位。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党员干部酒驾及公车私用典型案例,特别是XX市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民警XX酒后驾驶并公车私用受到严肃处理的案例,我深受警醒、深受教育,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纪律规矩意识存在薄弱环节。XX案例中,其在酒后违规驾驶公车,核心原因是纪法观念淡薄,对公车使用规定和酒驾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对照自身,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公车使用和交通法规,但在思想深处,存在“偶尔一次没关系”的松懈思想。如在乡镇工作中,曾因紧急加班后疲惫,让司机短暂违规停放公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反映出自身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未能时刻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
二是自我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该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对“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不严,存在侥幸心理。反思自身,在工作之余,有时会参加一些不必要的应酬,虽然能够做到滴酒不沾,但对参与应酬的风险认识不足,未能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同时,对分管科室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提醒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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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责任担当存在缺失。案例中,派出所所长因落实管理责任不力被追责,体现了管党治党“一岗双责”的严肃性。对照自身,在分管组织工作中,对下属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多以集中学习为主,缺乏个性化、针对性的提醒警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存在监管漏洞。
四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该案例本质上是享乐主义、特权思想作祟。反思自身,在工作中有时存在追求便利的思想,如在公务出行中,有时优先考虑公车使用的便利性,对是否必要考虑不足;在接待工作中,虽严格执行标准,但有时存在“宁多勿少”的备餐心理,未能将勤俭节约要求落到极致,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仍有差距。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上述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度,未能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更注重业务工作推进,忽视了思想理论武装的基础性作用,导致在复杂环境中思想上偶尔出现迷茫和动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缓慢,难以从政治高度统筹推进组织工作。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治理基础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深刻,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
二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经常。作为组织委员,自身承担着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职责,但却忽视了自身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在工作中,有时将党性要求挂在嘴边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批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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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批评武器运用不充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参加组织生活时态度不够严肃,未能真正通过组织生活锤炼党性、提升修养,导致党性观念逐渐淡化,责任担当、为民情怀有所弱化。
三是宗旨意识树立不够坚定。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站在“管理者”角度思考问题,而非“服务者”角度。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不够,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够全面、解决不够及时,“四下基层”制度落实流于形式。在工作中存在重上级评价、轻群众感受的倾向,导致部分工作与群众需求脱节,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
四是纪律规矩约束不够严格。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深入,对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存在纪律松懈思想。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愿得罪人、不敢较真碰硬,对分管领域的纪律监督不够严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自我要求标准不够高,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工作中的细节漏洞关注不足,纪律规矩的“防火墙”筑得不够牢固。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和根源,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自身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提升。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一是深化系统学习。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坚持每周至少2次集中学习,每月撰写1篇深度学习心得。通过原原本本学、联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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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推动学用转化。围绕乡镇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每月组织1次专题研讨,将党的创新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特别是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基层治理的部署,牵头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党建+治理”实施方案,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是强化党员教育。牵头优化全镇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设计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开展专题授课,每季度组织1次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锤炼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与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每月至少参加1次联系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主动引导会议质量提升,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项攻坚小组,对薄弱支部实行“一对一”帮扶,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提升。牵头推进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建设,结合群众需求设计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实效性。
三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把工作重心放在基础性、长效性工作上,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质效评估体系,重点考核工作实效而非形式指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三)践行宗旨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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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扎实落实“四下基层”。每月至少安排1周时间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走访党员群众,建立民情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每季度召开1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参与党委决策时,提前深入调研,充分发表意见;在分管工作中,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杜绝“一言堂”。
三是筑牢廉洁防线。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常态化开展自我警示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制度,带头厉行节约。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的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
(四)扛起治党责任,推动作风建设
一是压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杜绝“好人主义”。
二是深化形式主义整治。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精简文件会议,提高质量和效率;改进调研方式,注重实效,不搞“走过场”式调研。坚决整治公文抄袭、交流活动形式化等问题,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完善干部考察机制,将政治忠诚、廉洁自律作为考察重点,注重日常表现和“八小时以外”情况。加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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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干部网络言行规范引导,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及时纠正不当言行,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以上对照检查,可能还存在认识不深、剖析不透的问题,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好组织委员职责,为推动乡镇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组织力量。
第5篇
组织开展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方面)
对照检查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我紧扣本次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度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局党组书记,我始终将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但在将崇高信念转化为推动县域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仍存在“温差”“落差”和“偏差”。
一是理论武装的“滴灌”精度有待提升。我深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但有时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不足,存在“用到才学、急用急学”的现象。在将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精准转化为符合我县实际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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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时,思考谋划的深度不够。比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但在如何结合我县产业特色提供前瞻性、靶向性法律服务,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名片”上,创新性举措不多,未能完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政治判断力的“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身处基层一线,本应是感知社会脉搏、防范化解风险的“前哨”。但在面对一些涉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治理等复杂敏感的矛盾时,有时更多的是从法律技术层面进行分析,而从政治高度审视其背后可能蕴含的社会稳定风险、意识形态风险的敏锐性不足。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涉法负面舆情,有时后知后觉,未能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科学研判和有效引导,在下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先手棋”上,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治执行力的“穿透”效果有待加强。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我能够做到闻令而动、坚决执行,但在推动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上,还存在“中梗阻”现象。比如,在推行“八五”普法规划中,虽然制定了详细方案,但在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上下的功夫不够,导致普法工作在一些乡镇和单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与群众的法治需求之间还有差距。据统计,我县2025年度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度为91%,但其中反映“普法形式单一、内容不解渴”的意见占比超过35%,说明我的工作还未完全“穿透”到群众心里。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但在持之以恒的党性锤炼中,仍有需要“淬火加钢”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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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温度不够高。作为“班长”,我在主持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担心批评太尖锐会伤了和气、影响班子团结。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习惯于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少,提希望建议多、点要害问题少,“辣味”不足、“汗味”不够,导致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净化思想的政治功能未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二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偶有松动。在面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重、编制少、经费紧等现实困难时,偶尔会产生“先顾业务、再抓党建”的错误念头,认为抓案件调解、社区矫正等是“硬任务”,抓党员教育、组织建设是“软指标”,没有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种思想上的偏差,从根源上反映出在面对现实考验时,用理想信念这块“压舱石”来稳定思想之舵的自觉性还不够强。
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示范效应”不突出。虽然能做到廉洁自律、勤勉工作,但在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率先垂范的劲头有所减弱。比如,在去年防汛抢险期间,我更多的是在指挥部进行调度指挥,深入一线堤坝、与基层干部群众一同巡查排险的次数不多。在日常工作中,与普通干警“面对面”交流工作多,而“心贴心”交流思想少,作为党组书记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方面的“头雁效应”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告诫自己要心怀“三畏”,行有所止,但在具体实践中,离群众期盼、组织要求、法纪标准仍有差距。
一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尚未打通。我坚持“法治为民”的理念,但有时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报表、听汇报,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够真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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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规范,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上门”服务供给不足。去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平均办理时长为5个工作日,虽然符合规定,但与群众“当天事当天毕”的朴素愿望相比,仍有提升空间。这反映出我“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完全内化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马上就办”的行动自觉。
二是执行组织纪律的“颗粒度”不够精细。我能够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但在一些自认为“非原则性”的干部调整和工作安排上,有时会先形成个人初步意见,再拿到党组会上讨论,存在“个人酝酿代替会前沟通”的现象,影响了集体决策的民主性。在执行上级决策时,虽然不打折扣,但有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的思考不多,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的“内生动力”仍需增强。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头人”,本应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表率。但在处理一些内部管理事务时,有时还是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动工作,而运用制度、规则来规范管理、激发活力的意识不强。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虽然组织了学习,但对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钻研不深不透,导致在推动相关工作时,思路和办法还不够新、不够活。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我感到自身的“本领恐慌”和“担当之困”依然存在。
一是改革创新的“锐气”有所消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求稳怕乱的思想有所抬头,对一些需要“啃硬骨头”的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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魄力不足、决心不大。比如,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社区矫正监管的精准性和人民调解的成功率,虽然有想法、有规划,但在争取项目、整合资源、强力推进上,存在瞻前顾后、行动迟缓的问题,导致我县“智慧司法”建设的步伐慢于周边先进县市。
二是攻坚克难的“韧劲”有所减退。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少数司法所业务用房紧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等,虽然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也向上级反映过,但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盯劲和“不见成效不收兵”的狠劲,导致问题迟迟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这种“重部署、轻落实”的作风,实质上是一种担当精神的弱化。
三是狠抓落实的“闭环”意识不强。在推动工作时,往往注重“开了什么会、发了什么文”,但在“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实效”上,跟踪问效不够。年初制定的“百名律师进千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虽然启动声势很大,但活动后期对企业反映的法律难题是否得到解决、营商环境是否得到优化,缺乏系统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工作未能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我深知责任重大,但对标更高标准,压力传导仍存在“衰减”现象。
一是“一岗双责”的链条拧得不够紧。我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日常监督和提醒抓得不够。有时认为大家都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能够自觉遵守纪律,导致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过问不多、检查不细,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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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公证业务办理等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虽然有制度规定,但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监督检查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导致小问题没有在萌芽状态得到根治。
三是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实。对干部的关心更多体现在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但在思想动态、价值取向和“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上,了解掌握不够深入。在年轻干部的培养上,压担子、交任务多,但系统性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相对滞后,在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深。
二、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理论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问题的根源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满足于知其然,但在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上还有差距。导致在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修养、指导工作实践时,没能完全发挥出思想武器的强大威力,理想信念的根基筑得还不够牢固。
二是宗旨意识的“坐标系”定位不够准。随着职务的提升和工作环境的变化,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有所减少。有时不自觉地产生了“官本位”思想,习惯于发号施令,服务群众的初心有所淡化。这种宗旨意识的偏差,导致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未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最高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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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在相对安逸的工作环境中,艰苦奋斗、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消退。面对矛盾和困难,有时会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懈怠思想;面对自身和他人的缺点,有时缺乏“闻过则喜、知过不讳”的胸襟和“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这种斗争精神的减弱,是导致工作缺乏创新、担当精神不足的深层次原因。
四是纪律规矩的“高压线”意识不够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刻苦,没能完全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烙在魂里。在一些“小事小节”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真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铸魂强基”行动,在理论武装上求“深度”。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终身课题,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坚持学以致用,每季度牵头组织1次“法治实践”专题研讨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确保政治忠诚不是口号,而是行动。
二是实施“民心守护”行动,在服务群众上求“温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一是建立“书记接待日”和“基层联系点”制度,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坐班,每年至少到2个最偏远的乡镇司法所蹲点调研一周,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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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推动“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力争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启动“数字法务”计划,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7X24小时不打烊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实施“担当破冰”行动,在干事创业上求“力度”。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一是针对“智慧司法”建设滞后问题,我将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年内完成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力争在两年内建成覆盖全县的智慧矫正和智慧调解平台。
二是针对基层基础薄弱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力争在三年内通过新建、改建、合建等方式,全面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不达标问题。
三是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对普法宣传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鼓励年轻干部大胆尝试,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
四是实施“清风廉韵”行动,在廉洁自律上求“纯度”。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动建立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业务的随机抽查和案卷评查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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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并亲自为新入职干警上好“廉政第一课”,引导全局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其中必有不深不透之处,恳请各位同志对我提出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坚决整改。
第6篇
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了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与支部同志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我对自身的思想、工作和作风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自我剖析和检视。作为一名身处基层一线的普通党员,我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但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仍感差距明显。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存在“浅表化”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满足于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动作,主动自学、深入钻研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比如,对于《习近平著作选读》等重要文献,更多是通读原文,但对于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如何指导我做好本职工作,缺乏系统性地思考和消化吸收。有时认为自己只是普通干部,理论水平要求不高,导致学习停留在“知道是什么”,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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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深究“为什么”和“怎么用”,理论武装的“压舱石”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加强。身处基层,直接面对群众,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虽然能做到不传播、不附和,但主动发声亮剑、进行有力批驳的勇气和行动还不够。例如,在村民群里看到有人转发一些未经核实的、带有负面情绪的信息时,有时仅仅做到不点赞、不评论,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澄清事实、引导舆论,错失了在意识形态斗争前沿阵地发挥作用的机会,反映出我在维护政治安全上的主动性、斗争性还有欠缺。
三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存在“温差”。在执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时,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在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好。比如,在落实人居环境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制时,更多是机械地传达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巡查,但对于如何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宣传方式,思考不多、办法不多,导致部分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整治效果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的根基扎得不够深。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有时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减退。在日复一日处理琐碎的村级事务中,偶尔会觉得工作平淡无奇,缺少了刚入党时的那种“闯劲”和“冲劲”。静下心来反思,这说明自己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上,还需要持续用力,未能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
二是参加组织生活的质量有待提高。能够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但在发言时,有时准备不充分,讲成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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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问题少,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怕丢面子;对其他同志提意见时,也常常以“希望”代替“批评”,辣味不足。这种“老好人”思想,实质上是党性原则不强的表现,使得党内政治生活应有的“熔炉”作用被弱化,不利于同志间相互提醒、共同进步。
三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村里的党员,虽然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站出来,比如在防汛抗洪、疫情防控时冲锋在前,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得不够鲜明。比如,在邻里关系协调、家庭美德传承等方面,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没有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未能成为乡亲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榜样。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尚未完全打通。虽然经常走村入户,但有时存在“打卡式”走访的现象,提前通知、走马观花,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拉家常、掏心窝子的时间不多。对于群众反映的诸如灌溉用水分配、邻里宅基地纠纷等问题,有时因觉得事情小、解决起来麻烦,存在“拖一拖、放一放”的想法,未能做到事不过夜、马上就办,这反映出我的宗旨意识树得还不够牢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所疏远。
二是遵守组织纪律的规矩意识有待强化。能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但在一些细节上还不够严谨。例如,因私外出或离开本县,有时会先口头向支部书记报备,事后才补书面手续;在组织关系转接等程序性事务上,有时依赖他人提醒,主动性和规范性不足。这些看似小事,实则反映出我对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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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需要提升。在处理村务时,有时习惯于依靠经验、人情和“土办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去年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时,主要靠“老支书”的威望和反复做思想工作,而没有及时引导当事人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双方权责,导致调解过程漫长且结果不稳定。这说明我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方面,还任重道远。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的劲头不足。工作中求稳思想较重,习惯于按部就班,对于新事物、新方法接受较慢。比如,镇里推广使用新的村级事务管理平台,我认为手写记录更方便,对学习新系统有抵触情绪,影响了工作效率。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上,思路不开阔,还局限于传统的土地流转、厂房出租,对于如何利用本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电商直播等新业态,研究不深、行动不快,缺乏“敢闯敢试”的魄力。
二是争创一流的标杆不高。对待工作,有时满足于“过得去”,对“出精品”“争先进”缺乏追求。比如,在负责村文化广场的日常管理时,能做到场地整洁、设施可用,但从未想过如何丰富活动内容、吸引更多群众参与,使其真正成为凝聚人心的文化阵地。这种“差不多”心态,导致工作平淡平庸,难以形成亮点和特色。
三是攻坚克难的勇气有所欠缺。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或复杂矛盾,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不敢“啃硬骨头”。村里有一处公共区域长期被个别村民违规占用堆放杂物,多次劝说无效。我担心强行清理会激化矛盾,便一直搁置,想着“等等看”,结果问题越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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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大。这说明我在担当作为上,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斗争精神。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对“一岗双责”的理解有偏差。过去认为管党治党主要是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普通党员只要管好自己就行。因此,在参与支部建设、建言献策方面,主动性不强,很少就支部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未能充分认识到每个党员都是党组织肌体的“细胞”,都肩负着维护党的健康的责任。
二是日常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好。对身边的党员同志,看到他们身上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如工作作风散漫、服务群众态度不佳等,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愿得罪人,选择沉默。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不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也是对同志的不负责任。
三是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度不够。虽然能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但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反躬自省的深度不够。对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了解不深,未能有效参与到对村“两委”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中,对惠农补贴发放、集体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关注度不高,民主监督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根本原因在于理论武装抓得不实,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导致理想信念的根基出现松动。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正是由于理论学习的“缺课”,使得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打了折扣,行动上的自觉和果断也就随之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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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性锻炼的“炉火”烧得不够旺。随着年龄增长和环境变化,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有所淡化,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决心有所削弱。未能时刻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经常性地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导致在党性修养上出现了“亚健康”状态。
(三)为民情怀的“源头活水”有所枯竭。长期在基层工作,有时会产生职业倦怠感,与群众的感情逐渐变得程式化。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导致在服务群众时,少了些耐心、多了些浮躁,少了些主动、多了些被动,宗旨意识的堤坝出现裂缝。
(四)担当精神的“精气神”有所懈怠。受求稳怕乱思想的影响,害怕改革带来的不确定性,担心创新可能出错担责,导致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志被消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态滋生,使得在干事创业上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拼劲。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深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端正学习态度。克服“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把理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保证每天至少半小时的自学时间。重点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是改进学习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并带头发言,每年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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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注重学用结合。紧密联系本村发展实际和自身岗位,思考如何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在践行宗旨意识上见行动,密切联系群众。
一是沉下身子接地气。严格落实“民情日记”制度,确保每周至少走访10户群众,特别是困难户、老党员、留守老人儿童,面对面倾听他们的心声,记录他们的诉求。
二是畅通渠道听民意。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党员接待岗”,每月固定一天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利用群等线上平台,随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台账,限期办理反馈。
三是办好实事暖民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5年力争牵头或协助解决3—5件民生实事,如推动解决X党组灌溉难题、组织一次老年人免费体检活动、策划一场富有乡土气息的“村晚”等,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信任。
(三)在勇于担当作为上求突破,争创一流业绩。
一是解放思想谋发展。主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围绕本村资源优势,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年内至少提出1条关于发展特色产业或盘活闲置资源的有效建议。
二是攻坚克难解难题。针对公共区域被占用问题,主动向村“两委”汇报,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依法依规推动问题解决,年底前实现清零。
三是对标先进创佳绩。改变“甘居中游”心态,将每一项工作都当作作品来打造。在负责的任何一项任务中,都要力求精益求精,争取在全镇评比中取得更好名次。
(四)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永葆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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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关于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同志们提出的每一条意见。主动公开自己的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发挥监督作用。增强主人翁意识,敢于对支部工作和党员干部提出不同意见,发现身边党员有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帮助,共同维护好党支部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剖析不深、查找不准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第7篇
2025年关于开展专题生活会围绕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等五个方面检视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同志们:
按照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紧扣主题,对照相关学习材料、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以及谈心谈话情况,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转化率有待提升。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内容的自学,但在“学深悟透、融会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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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上仍有差距,对党的创新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要求理解不够透彻。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方法、推动发展的实效方面,存在“结合部”不够紧密、“转化链”不够通畅的问题,运用党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大势、指导实践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尚需加强。在大方向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但在面对复杂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潜在风险时,有时见事不够早、见势不够明,从政治高度审视、分析和处置问题的自觉性、敏锐性有待提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考量,未能完全做到从全局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需要持续锤炼。
三是思想引领的渗透力和感召力存在不足。在“两手抓、两手硬”上存在不平衡,有时忙于具体事务,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出现波动,投入精力不足。做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谈心谈话有时未能触及灵魂深处,运用新媒体、新平台开展思想引导的能力不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感和吸引力有待增强。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砥砺作风方面。
一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虽然能够坚持下基层,但有时存在“走线定点”多、“随机访民”少的情况,听取汇报多、直接倾听群众原声少,对群众的真实想法、具体困难掌握不够精准全面。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时,有时满足于程序性办结,但在追求问题实质性解决、群众真正满意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深,缺乏“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韧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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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或需要跨部门协调的复杂任务,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路径依赖”,习惯于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魄力。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开头、轻结尾”的现象,一抓到底、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不够严密,导致部分工作成效打了折扣。
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自觉仍需巩固。在精简文件会议、改进调研方式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有时仍不自觉地陷入“文山会海”,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调查研究有时“走马观花”,深度不够,获取“带露珠”、“冒热气”的一手资料不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思想深处扎根不够牢固,反对“四风”反弹回潮的警惕性需持续提高。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服务人民方面。
一是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和内化践行有待深化。能够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一些“细微之处”不够警惕,未能时刻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执行组织决定和规章制度时,有时存在“灵活性”与“原则性”把握不够精准的情况,在坚决执行与结合实际之间,偶尔出现偏差。对身边一些不符合规矩的“小事”,有时提醒、制止不够坚决。
二是组织生活的“战斗性”和“辣味”有待增强。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怕“伤筋动骨”;相互批评有时“和风细雨”,怕“影响和谐”,未能真正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在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活动方面,示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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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与行动需同步提升。能够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对报告制度的政治意义认识有时停留在“例行公事”层面,报告的主动性、全面性、细致性有待加强。在主动将自己置于组织、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方面,自觉性不够高,习惯于在“聚光灯”外工作,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需要进一步开阔。
(四)在带头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有所松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时思想不够解放,存在“求稳怕错”的心态,习惯于沿用过去的经验和模式,主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径、运用新方法的积极性不高。在推动分管领域改革时,有时顾虑多、步子小,缺乏“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
二是履职尽责、追求卓越的标准有待拔高。对分管工作能够负责,但有时满足于“完成任务”、“不出差错”,在精益求精、追求一流、打造标杆方面下的功夫不足。面对艰巨繁重任务时,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的力度有所减弱,存在一定的“遥控指挥”现象。对标先进、查找差距、奋力赶超的意识和行动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自我革命、修正错误的勇气和决心需持续提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时缺乏深刻反思和刮骨疗毒的勇气,查找问题“手电筒照别人多、照自己少”。对于工作中的一些失误或不足,有时习惯于从客观找原因,从主观上进行深刻剖析、彻底整改的力度不够,刀刃向内的自觉性需要增强。
(五)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对业务工作思考多、抓得紧,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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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满足于开会传达、签订责任书,在具体指导、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上投入精力不均衡、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现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经常。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对分管领域的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动态更新不及时,制定的防控措施有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牛栏关猫”现象。廉政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创新不足,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和感染力不够,未能真正触及灵魂。
三是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和家风建设需持续加强。自身能守住廉洁底线,但在一些细节小事上要求不够严格,未能做到极致。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管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经常性提醒、敲打不够。在培育清正廉洁家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方面,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六)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通过深入剖析相关反面典型案例,我深受震撼和警醒。这些案例深刻揭示了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纪律底线失守的恶果。我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常修常炼、常悟常进;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作风和行为,并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七)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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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均已建立整改台账,并持续推进落实。截至目前,(此处请根据实际情况,用概括性语言简述整改完成情况或阶段性进展,例如:既定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相关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部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已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成效正在逐步显现。)通过持续整改,自身在理论素养、党性修养、作风形象等方面有了新的改进,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仍需久久为功、持续深化。
二、原因分析
(一)理论武装的深度和系统性存在短板,导致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有待提升。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其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习,有时满足于“知其然”,在“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上钻研不够,未能完全内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强大的思想武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存在“本领恐慌”,导致在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面前,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有时跟不上趟。
(二)党性锻炼的主动性和经常性有所减弱,导致宗旨意识和奋斗精神有所淡化。随着职务和环境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严格的党性锤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下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不够彻底,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感情在思想深处扎根不够牢固。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精神有所懈怠,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时有滋生。
(三)纪律规矩意识的标尺和敬畏感不够强烈,导致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有待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有时不够到位,对“小节无害”等错误观念警惕性不高。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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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规矩上,有时存在“弹性”思维,未能时刻做到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对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将监督视为束缚而非爱护,未能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四)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受到惰性思维影响,导致攻坚克难劲头不足。在长期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中,有时产生了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缺乏打破常规、开拓创新的勇气和锐气。面对矛盾和困难,有时存在畏难发愁情绪,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担当。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标准不高,满足于“过得去”,缺乏追求卓越的内生动力。
(五)管党治党责任的压力传导和落实机制不够健全,导致“一岗双责”未能完全压紧压实。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有时出现偏差,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有时“挂帅不出征”,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现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机制和措施不够完善、执行不够有力。
三、整改措施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政治忠诚上达到新高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个人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着力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在砥砺过硬作风上展现新作为。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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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真话、察实情、解民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永葆艰苦奋斗政治本色。
(三)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在做到清正廉洁上坚持新标准。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六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净化“三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动、全面、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格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动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树立更高工作标准,发扬工匠精神,追求卓越成效。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推进从严治党上取得新成效。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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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剖析不够深入、查摆不够准确之处,恳请各位同志给予批评帮助,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第8篇
2026年度有关开展民主生活会对照“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等(五个带头方面)检视剖析检查材料
根据区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本人紧扣会议主题,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要求,结合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情况,全面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转化实践存在“滞后性”。虽然能够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但在将最新政策精神转化为区域发展实效上仍有不足。例如,在落实中央关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部署时,对区内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研究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导致部分企业转型缓慢,与先进地区差距拉大。
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升。面对复杂经济形势时,对潜在风险的预见性不足。如今年一季度外贸订单骤减,未能提前研判国际局势变化对本地产业链的影响,应急方案准备不充分,暴露出在全局性战略谋划上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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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政策执行存在“机械性”。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初期简单套用上级文件要求,对区内能源结构、企业承受能力统筹考虑不足,导致部分高耗能企业短期内经营压力骤增,反映出政治执行力与本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锤炼的“常态化”不足。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例如在推进重点项目时,连续数月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净化思想的自觉性减弱,对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重视不够。
二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化。在公务接待中,虽未超标,但追求“体面周到”的意识仍然存在;下基层调研时,习惯安排定点路线和汇报对象,未能真正深入群众听取逆耳之言,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要求存在差距。
三是群众立场不够坚定。在制定民生政策时,有时过于依赖部门报告而非实地调研。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对居民实际需求的摸排不够细致,导致部分项目推进后群众满意度不高,本质上是宗旨意识未真正内化于心。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基层调研“深度”不足。虽然按要求完成调研次数,但有时流于形式。例如在某镇考察乡村振兴项目时,仅听取镇干部汇报,未随机走访农户,错过了解资金使用实效的真实情况,导致后续政策调整缺乏精准依据。
二是民主决策执行不够规范。在分管领域会议上,有时因时间紧迫未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如调整产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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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全员讨论便拍板定案,虽结果合理但程序存在瑕疵,影响了决策公信力。
三是纪律约束“柔性化”。对干部的小问题提醒多、追责少。如某部门在工作汇报中屡次数据造假,仅口头批评而未严肃处理,弱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反映出对“敬畏法纪”的理解不够深刻。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锐气不足。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如开发区土地闲置清理时,因涉及多方利益纠葛,存在畏难情绪,推进速度缓慢,缺乏“敢啃硬骨头”的决心。
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过于关注短期显性指标,如GDP增速、招商引资数量,对长期基础性工作如营商环境优化投入精力不足,导致部分企业反映“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未能根本解决。
三是风险防控主动性不强。对新兴领域如平台经济的监管缺乏前瞻性,未能及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导致个别企业利用政策漏洞引发纠纷,暴露出在复杂经济治理中的能力短板。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均衡。抓业务工作时投入大量精力,但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较少。如对某单位“小金库”问题线索未及时跟踪处置,直到审计暴露才介入,监督责任存在缺位。
二是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习惯于通过会议落实工作,例如连续召开多次“安全生产部署会”,但未组织专项检查,导致部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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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对班子成员的工作作风问题多以提醒代替问责,如某副局长多次拖延重点工作进度,仅作个别谈话,未公开通报批评,影响了团队战斗力的提升。
二、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主观思想层面的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浅表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理解多停留在文本层面,未能真正将其作为破解实践难题的“金钥匙”,例如对“新发展理念”的把握不够系统,导致经济工作中顾此失彼。
二是党性修养“被动化”。未能将党性锻炼融入日常,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如党史学习多为被动接受,缺乏主动从红色基因中汲取精神力量的自觉性。
三是斗争精神“弱化”。随着职务提升,求稳心态渐长,面对矛盾时习惯“绕道走”,如对跨部门协调中的推诿现象未及时纠治,本质上是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
四是责任意识“模糊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业务成绩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未能真正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本人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建立“政策一实践”双学习机制,每月组织一次专题研讨,围绕区域发展难点开展案例式教学,确保党的创新理论精准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党性锤炼,践行群众路线。每年至少参与2次基层蹲点调研,与群众同工同勤;修订民生政策制定流程,增设“群众听证”环节,确保决策贴近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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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守纪律规矩,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合规性审查;建立干部监督台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四是提升担当效能,树牢正确政绩观。牵头攻克1-2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优化考核体系,增加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权重,引导干部注重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是压实治党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开展“形式主义问题清单”整改销号管理;带头落实基层减负措施,会议文件总量同比精简30%,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上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坚决整改。
第9篇
组织开展2026年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对照剖
析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近期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题学习教育,对照“五个带头”方面内容,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淬炼政治忠诚有温差,提升政治能力有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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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政治判断力上仍需持续淬炼。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舆论环境和意识形态斗争,有时对一些潜在的、苗头性的法律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缺乏足够的政治敏锐性。例如,在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一度将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了普法活动的场次、覆盖人数等量化指标上,对于如何通过法治宣传精准回击网络上一些错误的法治观点、牢牢占领法治舆论阵地,思考谋划得不够深入,未能完全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普法工作。
二是在政治领悟力上仍需持续深化。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虽然能够做到坚决拥护和执行,但在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上还存在差距,未能时时将具体业务工作与“国之大者”紧密联系起来。比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新精神时,起初我的理解较多地停留在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水平等业务层面,对其背后蕴含的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远政治意涵,领悟得不够透彻。
三是在政治执行力上仍需持续对标。在推动分管工作落实中,有时存在标准不高、结合不紧的问题,未能始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佳效果来衡量工作成效。在指导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中,虽然能够按照县里的工作要点推动创建进度,但在如何将示范村建设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等中心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更大的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创造性地贯彻上级意图不够,导致个别示范点的创建特色不够鲜明,与市、省级的更高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锤炼坚强党性有惰性,筑牢思想根基有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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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穿透性不强。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时满足于“任务式”学习,存在“用到才学、急用先学”的现象,缺乏“挤”和“钻”的劲头。例如,在筹备一次面向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前,我会重点翻阅关于“枫桥经验”的论述,但未能将此与党的群众路线发展史、国家治理现代化等理论进行系统性关联思考,导致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未能完全将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是党性锤炼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锻炼党性的自觉性还不够强,有时存在以事务性工作交流代替严肃思想交锋的情况。在一次讨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方案的党组会上,我的发言内容完全集中在技术参数、预算控制和施工进度上,而忽视了从这次技术革新出发,深入剖析自身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推动司法文明进步方面的党性要求和思想差距,党性剖析的“辣味”不足。
三是价值追求的纯粹性坚定性偶有偏差。在政绩观上,未能完全摆脱“显性”与“隐性”的思维束缚,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内不易出成效的工作,投入的精力相对不足。相较于组织一场声势浩大的“法律八进”集中宣传活动,我有时对于逐一审核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耐心细致地开展个别化矫正这类基础性工作,在思想深处会不自觉地产生一丝懈怠,这反映出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个“总开关”拧得还不够紧。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践行群众路线有距离,严守纪律规矩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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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未能真正“沉下去”。虽然能够坚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调研的深度和效果有待提升。有时下到挂包的司法所,与基层干部交流多,与普通群众坐下来谈心少;听工作汇报多,随机走访了解实情少。在一次赴乡镇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研中,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听取司法所长和村干部的调解方案介绍,而没有花足够的时间与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们最真实的想法和诉求,导致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够真切。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未能完全“严起来”。在一些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决策中,有时因自己对情况比较熟悉,会不自觉地多说几句,发表意见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程序上符合议事规则,但客观上可能影响了其他同志充分发表不同意见。例如,在一次研究法律援助经费和公证律师管理年度预算分配的班子会议上,我基于过往经验,对预算方案提出了较为强势的修改意见,对其他同志提出的不同看法,虽然也听取了,但探讨不够充分,存在着把“末位表态”变成“先入为主”的风险。
三是秉公用权审慎用权未能时刻“绷紧弦”。在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守住廉洁底线,但在一些细节上存在要求不严、把关不细的问题。尤其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审批环节,面对基层司法所提交的材料,有时过于信任书面报告,对一些关键信息的交叉核实和风险评估抓得不够紧。曾有一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我主要依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良好表现和司法所的意见就予以批准,但对其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没有指令进行更深入的核查,这反映出在行使权力时的审慎之心、敬畏之心仍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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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勇于攻坚克难有畏难,善于开拓创新有欠缺
一是面对难题的攻坚锐气有所减弱。对于分管领域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工作“瓶颈”,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缺乏“啃硬骨头”的闯劲和韧劲。例如,长期以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中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力量不足是制约矫正质量提升的一大难题。对此,我的应对措施更多地停留在向上级部门反映困难、争取编制名额的层面,而在如何创新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比如主动与地方高校、公益组织建立常态化协作关系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勇气不足。
二是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有所退化。工作中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研究不透,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在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过程中,我的思路更多地是完成省、市要求的规定动作,确保各项硬件指标达标,但在如何结合我县实际,主动融入“数字法治”建设大局,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进行精准画像和动态预警等创新应用上,谋划得不多,满足于“不落后”而不是追求“走在前”。
三是主动履职的担当精神有所懈怠。在一些需要跨部门协调的工作中,有时存在“协调能到哪一步算哪一步”的想法,主动上前、一抓到底的劲头不足。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过程中,面对少数单位存在的“与己无关”的消极态度,我有时采取的是发函督促、会议强调等常规手段,效果不佳时,便有向上级汇报、等待上级协调的想法,而缺少了那种主动上门、反复沟通、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钉钉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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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履行主体责任有盲区,狠抓作风建设有手软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存在“上热下冷”。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司法所的干部,强调业务工作多,开展廉政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满足于年初部署、年终总结,对干部日常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了解掌握不够及时深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是点到为止的提醒,未能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对一些作风上的顽瘴痼疾,虽然深恶痛绝,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碍于情面或担心影响工作进度,未能下狠心、出重拳进行整治。比如,我发现分管科室报送的一些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存在内容空洞、穿靴戴帽、照搬照抄网络范文的现象,虽然在会议上提出过批评,但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文稿审核和退回重写机制,导致类似问题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文风不实的不良风气。
三是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存在“宽松软”。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批评教育的力度不够。曾了解到我分管的一名干部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些与司法干警身份不符的消极言论,虽然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但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当时仅对其进行了口头提醒,要求其删除,而没有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未能起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警示效果。
二、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思想深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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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随着工作阅历的增长,自我感觉党性观念强、政治上成熟,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停留在知其然,对其所以然、所以必然的领悟不够深刻,导致在改造思想、指导实践上未能发挥最大效力。这使得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出现偏差,党性锤炼的自觉性有所下降。
二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在内心深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所淡化,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扎根不深。工作中考虑上级要求、完成考核指标的时候多了,而真正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时候少了,导致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时出现偏差,与群众产生距离,未能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锐意进取的奋斗精神有所减退。在司法行政战线工作多年,逐渐产生了一定的职业倦怠,认为工作按部就班、平稳推进即可,缺乏了“闯”的劲头、“创”的锐气、“干”的激情。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有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规避风险,而不是如何攻坚克难,求稳怕乱思想抬头,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足,习惯于“路径依赖”,导致工作创新不够、成效不彰。
四是从严治党的纪律观念抓得不够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经过多年整治,“四风”问题已得到根本性扭转,产生了一定的松懈思想。在履行“一岗双责”上,有时存在“好人主义”,对分管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未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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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实上还有差距。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淬炼政治品格上持续用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在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宗旨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并严格执行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在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上持续用力。坚决摒弃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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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法治党X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着力在社区矫正精准化管理、普法宣传模式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效能提升等关键领域寻求突破,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分管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法治力量。
四是在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清廉本色上持续用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管党治党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司法所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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