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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2025-12-01 06:31:56 策划方案 访问手机版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通用29篇)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

  在日常工作中,当你需要编写考勤,请假,制度相关范文时,也常常苦于没有相关的参考范文?以下这篇由文本库为你整理的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文章可作为您的参考,您可复制或收藏备用。

  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3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按实际打考勤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5分钟以上扣1元,30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1次扣5元,一个月内3次迟到或3次早退取消当月出勤工资。

  二、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半天扣15元,一天扣3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35元计并扣除当月出勤奖;病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25元计,5天以上30元计。一学期内超过一天以上的不连续的事假则扣除本人当月平均每日工资(病假则扣除80%),从所扣工资补50%给配班人员。

  四、班上有人请假时由共班人员完成班上工作,所扣请假人员工资80%给配班人员,请假人刚好轮到值中午班将加扣5元给值班者。

  五、产假为2个月领基本工资,婚假为一个星期,丧假为3天。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5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班主任要在假条上销假,并保留请假条一学月,月底交德育处。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学生请假后,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否则,如果学生请假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今后的'请假资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追究相应的责任。

  3、住校生如果不请假离校或者不交请假条给宿管人员,按《云台中学学生公寓考核办法》考核该班。严禁口头请假,如果没有班主任签署了意见的请假条,宿管人员按缺住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5、如学生违反本请假销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 考 勤

  第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集会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 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 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 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 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 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 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 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 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 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 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 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 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 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

  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8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 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帮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帮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委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

  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 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大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大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委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大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附录:

  一.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反映较大者。

  H、部门考核分连续几个星期低于其他部门或者个人考核分连续过低。

  二.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委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委会议。

  2、学生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

  3、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三.学生会内部人员制度

  1、凡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及成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制度。

  2、各班级每月按照学生会人员工作情况相应加分 5-10分每人。

  3、学生会内部人员如需调换部门及要求升迁及下调者,需提前一星期先写申请书。

  4、学生会正式成员及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星期上交辞呈,经现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5、 如没有按照正式程序退出者,一律属违纪、开除并公布。

  6、 被开除人员班级按照情况进行扣除5-10分每人。

  高中部学生会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9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读物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开阔学生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读物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做好图书清查,发现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清理。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科学推荐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控制教辅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种类的教辅资料。

  4、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严格把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培慧的基本标准,推荐优秀课外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5、重视阅读教学。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时间,上好阅读课。

  6、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建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加强管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自查,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7、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遵守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8、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校园。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0

  1.午休时间为春夏季;每天12:50至13:10;秋冬季:每天12:50至14:00

  2.晚上休息时间为:春夏季20:50至次日6:00分;秋冬季20:20至次日6:20

  3.寝室长不得提前叫醒室友,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4.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6.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7.对夜间迟归学生,作违纪处理;

  8.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9.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由值周老师、班主任作提醒谈话,第二次由德育工作处谈话并作惩戒教育,第三次作劳动教育处理。情节严重请家长到校处理,或者住宿改通学。

  10.学生的作业量保证适当,各科老师要协调好作业布置工作,保证在晚自习期间能够完成的量。

  11.本制度从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2

  一、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乐于助人,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在学校先进个人中评定市级先进,由市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六、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七、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八、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级组和德育处报告(填写登记表),由德育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3

  1、执行教学法规,严格按课表上课,必须按教案授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缺课。

  2、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愉快地站在教室门口,关注每个学生。若发现有缺课学生,及对与班主任联系。上课铃响后,教师精神抖擞,面带微笑走进教室,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学生们齐说“老师好”,教师再微笑着说“请坐下”。

  3、每节课开始,老师都用简洁语言等有效形式组织教学,让学生注意力集中。

  4、老师用普通话讲课,声音响亮,语言简洁;板书工整,有条理;能灵活运用多媒体设备。

  5、严禁教师带茶杯、手机进课堂,着装整洁、端庄,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课堂。

  6、课堂上如发现学生不遵守纪律,教师可采取目光示意、语言警告等形式,巧妙地处理偶发事件,严禁让学生停课或外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每节课都必须当堂完成作业,下课前交作业本,立即由科代表送办公室。

  8、按时下课,下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老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4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5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6

  一.学校对周末、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实行个人申请、签定协议、办理留宿卡,按申请及协议、凭留宿卡留宿的管理制度。

  二.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均可选择周末、节假日留宿或不留宿。

  1.凡选择周末、节假日留宿的学生必须每个周末或每次节假日都留宿学校,不得有时留宿有时不留宿。

  2.凡选择周末、节假日不留宿的学生不得临时申请留宿学校。

  三.周末、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按照程序及要求办理。

  1.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写清地区)—家长签字—班主任审签—家长或委托人(要有书面委托书)持申请书到宿管中心办理并签定协议、办理留宿卡—留宿生效

  2.办理时间:高一、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高三暑期上课第一周

  3.办理地点:宿舍管理中心(医疗站一楼)

  4.办理要求:

  ①家长亲自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若委托办理必须有家长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②办理时写清班级、楼栋、寝室号、姓名、家庭地址及家长联系电话并确保其真实性。

  四.留宿申请交宿管中心、留宿协议一经签定,即视为家长同意学生周末及节假日留宿。

  五.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1.留宿学生只能申请在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外出,不能申请在晚上外出。

  2.留宿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3.需要在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外出时,必须在外出前写好申请,注明外出时间与返回时间,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离校放行条,凭此放行条出门。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外出。

  4.外出学生申请外出时间必须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间。一旦申请外出必须按申请时间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班主任电话告知本栋值班生活老师。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及不按时返校者,取消留宿资格并按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留宿学生申请外出,安全自负。

  6.留宿学生留宿期间注意安全,服从管理。

  六.特殊情况晚上需要外出或偶尔不留宿时,必须由家长(或委托人,带书面委托书,带有效证件)持有效证件到值班管理老师处办理接走学生手续,才能领走留宿学生。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7

  一、比赛时间2:6月——13日

  二、比赛地点:苏中篮球场

  三、参赛办法及录取名次

  1、高一年级每班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10人。

  2、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3、报名队员必须有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不得上场比赛。

  4、本次比赛奖励前四名。

  5,各参赛队必须与6月9日前将本班参赛队员表,奖品费60元交到各自体育老师处。

  四、服装要求

  1、每队须准备至少一套比赛服。(比赛服要有号码)

  2、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装和鞋。

  五、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抽签分组制,分成四个小组,各小组的第一名进入半决赛,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

  2、半决赛对阵方式为1组—3组,2组—4组。

  3,决赛为半决赛的胜者决冠亚,负者决三四。

  六、本次比赛采用篮球比赛最新规则,对调整的`规则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比赛上下半时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换人要求不限。

  七、注意事项

  1、场面既要热烈同时要有秩序,尊重双方运动员。

  2、参赛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

  3、各队须遵守赛会制度;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裁判员运动员。

  4、如对场上判罚有异议,须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判罚为最终结果。

  5、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比赛,比赛轮次顺延。

  6、规则解释权为本次比赛的组委会,未尽适宜另行通知。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制度: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教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3.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4.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5.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6.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7.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对家长的建议

  1.明确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小学生睡觉不得晚于21点。

  3.保证作息规律: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5.掌握简单的睡眠技巧:可以运用简单的睡眠技巧帮助自己及时入眠。

  6.课余时间安排丰富多彩的生活,做到劳逸结合。

  7.制定严格的睡眠时间:小学生睡眠时长不少于10小时。

  8.家长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9.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作息规律。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19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参与排查举报、提高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大安全观”的管理理念,隐患信息可涵盖与学校有关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提供安全隐患信息的,一经核查属实,根据隐患评估危害等级,给予信息提供者相应奖励。

  一、隐患排查范围

  1.校园内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踩踏、防欺凌、食品安全、器材安全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2.校园外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网络沉迷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3.任何有利于改善我校安全管理活动的建议、改进等。

  二、隐患排查报告方式

  可采用电话、微信向安全办公室(电话:)报告,也可直接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三、奖励原则

  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时核实,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建议活动,对在单位推广的好方法、好建议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多人多次报告同一事故隐患的,按报告时间奖励第一报告人。

  四、奖励标准

  参照校园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按照安全隐患信息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特大安全隐患,对信息提供人员的奖励按照隐患严重程度来进行。

  1、 上报轻微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2分,学生奖励礼卡1张;

  2、 上报一般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4分,学生奖励礼卡2张;

  3、 上报较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6分,学生奖励礼卡3张;

  4、 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8分,学生奖励行卡1张;

  5、 上报特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10分,学生奖励勤卡1张。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0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1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乌鲁木齐市科信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 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班级人数的两倍(高三除外),原则上每个班选举两个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副主席两名,主席由行政老师担任,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都为一年一选。

  第四条 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五条 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学委会对政教处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四)督促、领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接受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五)考察、选拔下属各部门干部的候选人,拟定任免意见,提交学委会会议决定;

  (六)其他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委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八条 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努力了解我校与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督察下属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学委会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实际的考虑,多听取老师、下属干部、广大学生的意见,主席团成员之间和主席团成员与主管老师之间应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职能。

  第九条 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接受主管老师和学委会全体委员的监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若受到主管老师或学委会过二分之一委员的不信任则可罢免,罢免可由主管老师或三分之一学委会委员联名提出。

  二、下属部门

  第十条 纪检部:负责配合政教处进行学校各项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考勤、仪表、晚自习纪律等检查。对内监察各部门工作是否符合校规校纪和学委会规章制度,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班纪律委员。

  第十一条 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管理,督促校园卫生保持工作,对校园卫生向学校提意见。并代管卫生监督团、环保回收站的工作。联系各班劳动委员。

  第十二条 体育部:负责学校的两操管理,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联系各班体育委员。

  第十三条 生活部:负责对住校生的纪律、卫生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寝室住宿环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问题。向学校报告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 第十四条 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 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 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四、补充说明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2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3

  为教育引导学生在互联网时代健康成长,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健康科学的知识信息,消除互联网络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倡导良好上网行为习惯,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互联网络进行知识学习,了解信息,开阔眼界,沟通交流,丰富生活。

  第二条 学生上网要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网络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规章和纪律要求。

  第三条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学生上网不能耽误正常的学习和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不允许学生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和休息时间上网,否则,以旷课论处,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条 学生上网要养成定时、定量、有积极目的、有利于成才做人的网络学习习惯。

  第六条 广大学生应以对自己、对学校、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培养良好的上网行为,自觉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在网上随意发布公共信息和在网上散布谣言;不准侮辱、欺诈他人;不准在网上交友和约会网友;不准沉溺网上游戏、聊天;不准盗用他人网上地址和账号;不准制作、传播网络病毒;不准散发垃圾邮件;

  不准浏览黄色或反动网站及各种有害信息;不准破坏网络设备和程序;不准随意公布个人和家庭信息。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4

  为了加大学生自主化管理力度,发动学生管理学生,加强学生自我教育。经教导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规范和加大学生自主化管理。

  一、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主席1人,下设纪律部6人,卫生部4人。成员由每班的11名组长组成,每周轮流一个班,周周更换,负责本周全校的学生管理。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主要检查教室及清洁区卫生、课间跑操及疯狂英语、晚放学路队及古诗词朗诵。检查时要头戴小黄帽,手拿笔和本子,随时做好详细记录。由教导处负责将检查记录每天进行一次汇总,每周于星期五第五节上课之前将汇总结果交教导处审核,审核后交值周老师进行算分汇总。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教导处负责培训,组织检查。

  二、年级志愿者协会

  各年级志愿者协会由6名成员组成,分别由各年级六个班、每班1名志愿者组成,负责本周本年级的学生管理。成员坚持周周更换。年级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检查本年级学生的课间行为、教室卫生、仪容仪表、楼道秩序。志愿者协会由年级安排专人负责筹建,由本年级的值周老师组织及指导学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每周星期五第五节上课前将汇总表和年级排名上交该年级值周教师。年级主任负责协调志愿者协会相关工作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值周员

  学校每周的值周员分别由三个年级各一名老师组成。值周员主要检查考核学生的主动捡拾、主动问好、自主学习、师生出勤及老师课前蹲班看守学生行为。值周员对以上五项内容的检查记录每周不能少于一页,并保证各项内容都有记录。主动问好采取统一的抽查方式,利用课间每次抽查一个年级,每次抽查班级最高分不得高于0.3分,原则上坚持一人得0.1分,两人得0.2分,三人及三人以上都得0.3分。对主动捡拾垃圾学生每人次加0.1分,对自主学习有问题的学生或班级每次扣0.2分。对迟到学生每人次扣0.3分。对三提前到校在教室走动或站立长达2分钟以上的老师视为看守学生行为,每次扣除班级0.2分。周五下午三名值周员依据检查记录进行准确算分汇总。

  四、考核汇总

  值周员负责三块算分汇总,年纪志愿者协会的检查记录原则上都按每次记录0.1分加减分(年级主任可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各年级值周老师依据协会检查记录组织学生进行汇总算分并排出六个名次,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类推第六得0.1分。对自主管理委员会记录(总分为50分)和值周员记录(总分为40分)算分时必须依据原始记录准确核实。汇总不再要求排出16各名次,但必须客观公正。汇总结束后值周员将算分结果与各项原始记录一并上交教导处。

  各班每周考核分别由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考核分、年纪志愿者协会考核的名次分和值周员考核分三部分组成。各班的周考核分累计最终合成学期考核分,学期考核分与教导处附加分合计为班主任考核分。每学期第一名班主任得4分,第二名得3.95分,依次类推第18名得3.15分。班主任考核名次分与班级总成绩名次分(班级总成绩排名中初一、初二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然后进行排名)合计为班主任全学期最终得分。班级总成绩名次分年级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类推第六得0.1分。每学期班主任得分最高为4.6分,最低为3.25分。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5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6

  为培养同学们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规范自习行为,更好地提高自习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进入自习室人员要自觉地遵守下列规定:

  1、自习室开放时间:21:00—21:50

  2、洗刷放在自习前10分钟,或自习后在教学区进行,回宿舍后不得洗刷,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3、中考自习室内要保持安静,进入中考自习室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和走出教室,严禁在自习室中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保持好自习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自习室内吃零食、吐痰等。离开时请将椅子放回原处,并将桌面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将垃圾带出教室。

  5、中考自习室将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规定对中考自习室进行管理,所有同学都要服从管理。

  6、因事因病不能来上晚自习的,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签字,请假条交本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签到和说明。

  7、每天自习完后请自觉将物品带走,如有物品遗失自行负责。

  8、按时关门,最后离开者,关好门窗,关闭所有设备。

  从现在做起!点滴积累!坚持,坚持,再坚持!祝大家中考成功!

  大成初级中学九年级段办

  20xx.12.6

  课程安排:

  数学:星期一、星期四

  英语:星期三、星期五

  物理:星期二

  班委人员:

  班主任:李雪刚班长:王维李帅数学课代表:高世豪英语课代表:宋世豪物理课代表:商辛铭

  晚自习安排:

  1、每大周数学、英语、物理前几节测试(时间:30分钟)。

  2、测试结束后将进行自主学习。

  3、自主学习包括:完成当天新学内容的反思、归纳和整理(知识梳理、笔记整理、读书笔记整理、错题好题整理)。

  4、每大周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将针对测试内容进行讲解。

  5、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好的学习方法,将会进行专题讲座。

  6、考前将进行有计划地自主复习。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7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8

  随着手机的普及以及手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日益突出。为避免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创造良好的教与学氛围,向学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借鉴区内外中小学手机管理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强学生手机管理主要是为了规避以下可能引发的问题:

  1.引发攀比心理;

  2.导致偷盗、抢夺和潜在的欺负行为;

  3.影响学习,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扰课堂、考试作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图片、照片或视频及上网不安全因素等对学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影响家庭教育,比如家长通过手机与孩子谈话而忽略面对面的交流和关心;

  6.从微波辐射安全角度来看,学生经常使用手机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二、具体规定

  1.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学校。

  2.如果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学校,学生及家长必须填写承诺书,家长务必陈述学生带手机入校的理由。并获得学校批准。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携带高档手机到校;

  (2)在课堂上必须关机;

  (3)非紧急情况,在校期间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如通话、发短信、玩游戏、拍照、摄像、上网等;

  (4)同学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手机;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师办公室充电;

  (6)出于安全和礼貌,不允许使用耳机;

  (7)必须确保手机中没有暴力或低级的图片;

  (8)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带手机入考场,考试期间可交由老师暂为保管。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使用手机应承担的责任:

  (1)在上学或放学路上手机丢失或被盗,学校不承担责任;

  (2)在校期间,如果发生丢失、损坏、被盗以及因辐射引发健康问题,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3)若因充电或其他行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手机所有人承担;

  (4)建议学生为手机设置密码,学生要对手机涉及的隐私负责,学校对手机中的信息资料的损坏或丢失不负责任。

  3.家长如需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老师或门卫等途径传递信息;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以使用学校设置的专用电话联系父母。

  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1.如果学生带手机,而没有提交承诺书或没有被学校批准,手机须交由学校暂收代管,并通知家长一星期后取回。

  2.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到校或获学校批准带手机到校而在校内外违规使用手机,初犯予以全校通报批评,重犯予以校级处分,屡教不改者直至开出学籍勒令退学处理。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其它可以随身携带的移动通信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电子音视、游戏机等便携式无线娱乐设备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学生请假制度[推荐] 篇29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促进全街道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科研

  (一)每年度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有两个以上小课题研究,且参与面广,研究具体,资料齐全,效果明显,或者立项课题研究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

  ⑵有教师在浏阳市级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中获得一等奖(一般小学在街道赛课中获得一等奖);

  ⑶有30%以上教师的教育科研论文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或者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承担了浏阳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或者在课题研究中起主要作用,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或市级检查、验收评价好;

  ⑵没有承担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的必须承担了小课题研究,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检查、验收评价好;

  ⑶有课题(含小课题)研究方面的论文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每年开展一次新课程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全员参与新课程研究,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组织严密,教师的常规教学突出新课程实施标准,教学常规有特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评价工作扎实;

  ⑵积极参与新课程成果评选活动,有5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街道级获奖,2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获奖,或者有一件成果获浏阳市级一等奖;

  ⑶有一件以上新课程成果在《浏阳教育》或《浏阳课改通讯》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教学常规执行好,备课或作业批阅有特色;

  ⑵有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教师成长:

  (一)每年开展一次教师成长工程评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⑴师德要求:遵纪守法,正直诚实,热爱学生,宽容豁达,执教严谨,责任心强,不从事有赏家教和第二职业,不参与赌博活动,教师、学生问卷评价好,师德考核优秀;

  ⑵学历要求:45岁以下教师小学大专毕业,初中本科毕业;

  ⑶基本技能:能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能制作课件,有信息技术高级证,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⑷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教师读书工程”,每年自学教育理论书籍6本,年内有2万字读书笔记,并能从笔记中反映自己的学习效果,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优秀;

  ⑸课堂教学:积极参加新课程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常规教学评价优秀,有一个年度的完整教案;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近两年内至少在浏阳市级赛课中获二等奖(一般完小街道一等奖);所任教的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⑹育人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每年坚持联系一名问题生,且转化效果良好;担任班级管理工作,班级建设有特色,班纪班风好;

  ⑺教育科研:教育教学中勤于思考和总结,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一个课题研究,且成效显著;

  ⑻特长特色:有一技之长,在艺术、科技、体育、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能独立主持一门校本课程开发,且成效显著。

  ⑼有辅导教师的能力,有明确的辅导对象,每学期有指导辅导对象的原始记录5次以上或为全街道教师上有辅导课。

  2、骨干教师评选程序:

  ⑴个人申报;

  ⑵审查材料;

  ⑶群众评议(教师、学生、社会调查);

  4)审批、公示。

  (二)每年评选一批读书积极分子,表彰一批读书标兵。

  读书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⑴积极参与教师读书工程,阅读规定的`4本教育专著,有2万字读书笔记;

  ⑵订阅了一门以上学科教育杂志;

  ⑶写有两篇以上读书心得,且有一篇获奖;

  ⑷参加了教育理论闭卷考试,且成绩优秀。

  三、教师评价

  每年度召开一次教师评价总结大会,按照《教师评价实施方案》标准表彰一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表彰的项目如下:

  ⑴先进教师30%

  ⑵年度考核优秀10%

  ⑶德育工作先进20%

  ⑷管理工作先进30%

  ⑸师德考核优秀20%

  ⑹常规教学优秀20%

  ⑺特长辅导优秀20%

  ⑻教学质量优秀20%

  ⑼教学服务优秀20%

  ⑽工会积极分子20%

  四、设立教育科研、特长辅导突出贡献奖。

  奖励项目、标准如下:

  1、科研论文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80、50、3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60元。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1500字以上:《浏阳教育》每篇50元,《课改通讯》每篇30元;省级以上每篇200元。1000-1500字,按80%计奖,1000字以下按50%计奖。

  2、课题研究:

  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结题评奖: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50、10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50、200元;省一、二、三等奖,奖励600、400、300元;国家一、二、三等奖,奖励800、600、400元。

  3、业务竞赛

  ⑴课堂教学评优:

  浏阳市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一、二、三等奖,奖励100、60、30元;

  ⑵长沙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现场赛课:

  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5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00、100元。

  3)其他业务竞赛:

  ⑴作品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30、2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80、50、3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00、60元;

  ⑵现场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80、60、3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150、100、5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50、100元;

  4、特长辅导:

  ⑴浏阳市运动会:(含训练费)

  在籍中、小学生参加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保甲级队前8名有奖:第一名20__元,以后每降低一名次,递减200元。

  ⑵浏阳市艺术节:

  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单项一、二、三等奖40、30、20元。

  长沙市艺术节按浏阳市艺术节的150%计算。

  ⑶科技类:

  科技论文、研究性学习、创新方案、科幻画、电脑制作、信息学获得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60、40、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100、80、5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

  小发明、科技实践活动按科技小论文奖金的2倍计算。

  ⑷其他类辅导由学校比照此标准设奖。